著作权版权归属原则
  • 2020-09-18
  • 作者:admin
  • 浏览量:1220
  • 所属分类:版权动态
  •   我们都知道涉及到作品的归属问题,就要牵扯到著作权归属原则了。不同类型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是有所区别的,不能笼统地直接归属给一方。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1、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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