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权的各项手续,均要以书面形式或国家专利局商标局要求方式申请办理,不然失效。
二、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一发明创造只得到一种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到同一天另外申请同一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同一发明创造的,先得到 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仍未停止,而且申请人申明舍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能够授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
三、先申请原则
针对同一发明创造,2个或2个之上的申请者分别申请专利权时,最先申请者具有专利权。注:(针对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办公厅专利权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接到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是专利申请日。如以邮递方法提交,以寄出邮戳日期是申请日。假如邮戳日期不清楚,除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商标局接到申请文件的日期是申请日。专利权申请人具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四、优先权原则
专利权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自初次申请之日起,在法定时限内,又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明确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初次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这一支配权称为优先权,这儿常说的优先权限期,即优先权限期。优先权能够分成海外优先权和中国优先权。